彭水自治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简章发表时间:2024-06-13 19:40 彭水自治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简章
根据彭水自治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满足彭水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队伍实力,经彭水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彭水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所属消防救援站工作,主要担负彭水自治县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现将招录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5名(以下简称专职消防员),其中灭火救援员21名、车辆驾驶员2名、通信员2名。录取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彭水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分配至大队部、沙沱消防救援站、靛水新城消防救援站担负执勤战备、接警调度、车辆驾驶等工作任务。 二、招录岗位和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身高1.65米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纹身,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不适于消防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2、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非正常大额债务,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并服从统筹分配的工作地点; 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灭火救援员岗位招录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28周岁的男性; 2、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车辆驾驶员岗位招录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实际驾驶A1、A2或B2车辆经验;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男性; 3、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通信员岗位招录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的男性; 2、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视频拍摄剪辑能力; 3、计算机软件、网络通信等相关专业毕业的优先,具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信遂行保障等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的优先,具备无人机飞手证书(AOPA、ASFC、UTC)的优先。 (五)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招录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被刑事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的; 3、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少年管教、吸毒史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政治态度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相违背的; 5、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或被国家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军籍)或辞退(除名)的; 6、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 三、入职及岗前培训 新招录的专职消防人员实行聘用制,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每月发放基本工资2000元(含五险)。试用期内按规定参加统一集中培训,其中岗前培训1个月、在岗见习1个月。集中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无故不得外出,请提前处理好个人事宜。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录用;培训合格的,由彭水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统筹分配到所属消防救援站工作,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不符合本简章招录要求,不予转正录用。 四、薪酬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除缴纳“五险一金”外,按彭水自治县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优待政策,购买重疾和意外伤害险。 (一)工资构成及岗位补贴 试用期发基本工资2000元; 驾驶员岗位转正后工资为每月3000元(不含五险一金及个人缴纳部分约400元)、绩效工资500元、年终考评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发放年终绩效奖、年终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享受逐年增资100元。 通信员岗位转正后工资为每月2000元(不含五险一金及个人缴纳部分约400元)、绩效工资900元、年终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发放年终绩效奖、年终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享受逐年增资100元; 战斗员岗位转正后工资为每月2000元(不含五险一金及个人缴纳部分约400元)、绩效工资800元、年终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发放年终绩效奖、年终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享受逐年增资100元。 以上招聘岗位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重庆华夏精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合同签订后工作不满1年离职的需个人承担服装费3000元。 (二)社会保障及工作模式 社会保障: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为综合应急救援暨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人身意外伤亡等社会保险。 工作模式:驾驶员岗位、接处警通讯员岗位、消防战斗员岗位实行周轮班制及法定节假日调休。以上岗位及人员适用于用人单位《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休息时间因特殊情况,如执勤、值班、工作需要召回时,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要求。 符合相应条件的专职消防员,可由单位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消防员招录考试(具体报名条件按照当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消防员招录公告为准)。入职满3年表现优秀可申请学习B2驾照。 五、日常管理及工作任务 本次招聘的各岗位专职消防员与彭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战员进行混编,同管理、同训练、同战备、同奖惩、同保障,主要担负综合应急抢险、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消防宣传等工作,严格按照消防救援大队《一日生活制度》执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不定时工作机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值班制度,按照纪律部队建设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除重大安保活动战备外,每周休息2天(包括节假日),并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年休假。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网站(https://www.hxjdhr.com/h-col-124.html)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招录方式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要求的“报考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件必须与后续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 考生应在2024年6月14日上午9:00—6月21日上午9:00期间,登录网站(点此跳转至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方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不对其他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4年6月21日中午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各岗位报名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体能素质测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体能素质测试 经网上资格初审合格者,报考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体能素质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重庆华夏精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另行通知。测试内容详见“附件1”,测试项目平均分达到60分的为合格,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当天公布测试结果,并按1:2比例确定测试合格人员(合格人数不足时以实际合格人数为准)。 (三)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体能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四)面试 面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采取面对面问答方式进行打分。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容、反应与应变能力及求职动机等内容,参与面试人员需携带截至当月的个人征信报告。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关注网站相关讯息。 (五)体检 驾驶员岗位、接处警通讯员岗位,体能测试合格并通过面试的人员,按照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算之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消防战斗员岗位按照体能成绩80%、面试成绩20%折算之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征兵体格检查标准进行。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对应岗位的体能素质测试和面试成绩折算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确认聘用名单。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政审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将人员信息送县公安局政审,政审合格后由重庆华夏精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派往县消防救援大队试用2个月。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录彭水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招录费用,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报名人员,凡任何组织或个人承诺推荐报名、提供有偿服务的均与本次招录无关。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和电话,相关信息可关注“彭水消防”微信公众号。 (二)本次招录工作所有通知均会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 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本人等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招录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四)本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委托重庆华夏精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施,彭水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全程监督,涉及招录有关问题可进行电话咨询或举报: 彭水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举报电话:78896119; 彭水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纪委监督电话:78896119。
招录联系人:荣鑫成,电话:17702327575 代剑环,电话:1359455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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