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精典(重庆)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发表时间:2021-08-18 08:00来源:华夏精典(重庆)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华夏精典(重庆)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 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管理,使党组织工作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党建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司党组织工作经费是指从本单位行政经费拨出,专门用于党组织建设和党的组织生活的专项工作经费。 第三条 公司党组织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 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 2.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 5.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 第四条 经费来源:公司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行政经费预算,按公司党员年度工资总额的1%划拨,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当增加。 第五条 党组织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六条 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管理应由支部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七条 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八条 党组织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华夏精典(重庆)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 |